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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郑银村镇银行

 

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 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业务种类包括审计业务、验资业务等询证函。

二、函证业务受理方式及回函渠道

1.电子函证:接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电子函证平台向我行发送的询证函。由总行营业部集中受理和集中回函。

2.邮寄银行询证函:接收会计师事务所邮寄的询证函,受理机构名称: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营业部,邮寄接收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花园路3号,联系电话:0394-6200299。由总行营业部集中受理和集中回函。

3.跟函: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单位委托可到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营业部集中办理函证业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花园路3号,联系电话:0394-6200299。

三、受理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通知》和《操作指引》要求提交或邮寄《银行询证函》。《银行询证函》应包含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或预留印鉴,不符合规定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退回来函。

2.跟函所需资料:银行函证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书、介绍信或公函,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跟函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3.“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4.被审计单位应为我行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请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签章及骑缝章,并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如银行询证函涉及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印鉴不同,请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

四、回函用章

询证函回函用章为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专用章。

 

五、收费标准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扶沟郑银村镇银行服务价格标准》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200元/份,后续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

我行根据银行询证函记载的费用收取方式收取。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款并且不接受以其他方式缴纳费用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不予受理。

 

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公示受理电话、开户网点进行咨询。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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